市局职能:
1.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、各项税收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研究制定地方各税、费在本市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。
2.负责地方各税、教育费附加、社会保险费、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。
3.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。
4.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。
5.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情况。
6.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、会计、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。
7.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、劳动工资、机构编制和经费。
8.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。
9.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。
10.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方式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3号
邮政编码:523071
纳税服务热线:12366-2(周一至周五9:00-12:00 14:00-17:30)
网络开具发票技术支持热线:10000-9 (周一至周日24小时)